廣東省衛生廳
粵衛辦函[2010]86號
關于開展2010年亞運會接待賓館、酒店及比賽
場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公共場所經營單位: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為調節公共場所空氣狀況的衛生設施,其衛生狀況直接關系到室內空氣質量,一旦被病原體污染,很可能會造成空氣傳播性疾病的傳播。廣東地處亞熱帶,氣候溫暖濕潤,極適各種病原微生物的生長繁殖。近年來,我省相繼發生了非典、流感(包括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疾病疫情。根據我省地理氣候、對外交流、人口及物資流動等因素,專家評估,我省呼吸道傳染病的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為了確保2010年亞運會安全、順利進行,消除和控制空氣傳播性疾病通過公共場所傳播及流行的危害,保障廣大運動員、工作人員、旅客和市民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衛生部《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等要求,決定在2010年亞運會接待(以下稱涉亞)賓館、酒店及比賽場館范圍內開展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洗范圍
所有涉亞賓館、酒店及比賽場館,集中空調使用2年以上未清洗的,按照《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規范》(GB50365-2005)、《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的規定,經自查達不到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的,應開展清洗工作。
二、時間安排
2010年4月15 日,各單位嚴格按照《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規范》(GB50365-2005)、《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的規定進行自查。并將自查結果于4月15日前報所在地的市、區衛生局
(衛生許可證發證機關)。
2010年5月起,市、區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各有關單位開展監督抽查工作。
2010年10月1日前,各單位完成清洗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公共場所經營單位是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將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管理制度和檔案,落實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確保公共場所空氣質量和衛生設施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二)各單位委托專業清洗機構開展清洗服務,應要求清洗機構嚴格按照《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執行,保障清洗效果達到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
各單位應留有完整的清洗消毒資料(包括服務合同、清洗消毒實施方案、空調系統竣工圖復印件、清洗消毒全過程錄像、自檢書面結果和清洗消毒竣工驗收報告等)備查。
清洗消毒竣工驗收報告由通過技術評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出具。
經過認定的清洗服務機構名單和通過技術評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名單可在廣東省衛生監督所網站查詢。
四、責任
2010年5月起,有關市、區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轄區涉亞賓館、酒店及比賽場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監督抽查。對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單位,責令改進;對未按時完成集中空調清洗的單位及經責令改進仍未改進的單位,屬地衛生行政部門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對因拒絕清洗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或者不按規范清洗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引發傳染病傳播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廣東省衛生廳辦公室
二0一0年三月十日